2024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补录相关人员初试、面试方案及考察相关说明
根据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2024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补录相关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结合报名情况、规定比例、招聘职位等情况,确定2024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补录相关人员初试、面试方案及考察相关说明如下:
一、初试
(一)初试对象
根据规定,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目前需进行初试的考生为报考美术教师职位(岗位序号19)的考生。
(二)初试内容
简笔画主题创作。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2024年8月4日(星期日)上午7:00-7:30,当日7:30考点大门关闭,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初试资格。
初试地点:西海岸新区衡山路小学(珠江路小学东校区,珠江路200号)
(四)初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将于初始完成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初试有关说明
1、请报考美术教师职位(岗位序号19)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本岗位面试准考证仅作为参加初试凭证)参考。
2、请自备铅笔、橡皮、黑色勾线笔及有关用具,考场提供考试用纸。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经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含报考美术教师职位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缴费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或“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三)面试方法和程序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说课时间7分钟,准备室准备时间3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根据专业岗位确定,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主要测试内容为:
音乐教师职位为钢琴弹唱规定曲目,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
各体育教师职位为100米跑;
各美术教师职位为速写,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一名社会监督员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4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西海岸新区衡山路小学(珠江路小学东校区,珠江路200号)。
3、面试准考证打印:请于2024年8月3日(星期六)9:00-8月4日(星期日)7:30通过报名链接http://url.jiuyejie.cn/hdrl/zxx.php登录服务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注意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查看考点情况,做好考试路线规划,注意交通安全。
(五)成绩计算
面试方式为“说课”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10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六)面试有关说明
1、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进入考点时间为2024年8月4日7:00-7:30,当日7:30考点大门关闭,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应提前自行准备以下考试用品:
美术教师职位:自备速写画笔及有关用具,考场提供考试用纸和画板。
体育教师职位:自备所需鞋(钉鞋)和服装。
4、因面试时间可能持续1天时间,为保障应聘人员的饮食安全,应聘人员需自备午餐及饮水用具。
三、考察
(一)考察范围: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说课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2.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报名时未提供人事主管部门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须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及个人无业承诺书。考察时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报考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青岛户籍考生可关注“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
7.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或个人鉴定。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字数不限。个人鉴定材料由毕业学校出具。主要内容包括大学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字数不限,需加盖所在学院或系的公章。具体模板要求另行通知。
(三)提交考察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2024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布补录相关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0981910
监督电话:0532-8098191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