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报名登记表》(原件)。
(二)《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注明“本人承诺将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的承诺书(签字、摁手印)。
(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四、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关于面试方案公告等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pdf